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暨南通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公告

发布者:徐敏发布时间:2026-06-01浏览次数:28

根据《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暨南通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有关规定,现将本次招聘考试成绩、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公告如下:

一、考试成绩和体检入围人员名单

1.考试成绩见附件1

2.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如下:

01岗位:孙锋磊

02岗位:周 耀

04岗位:王择芮   韦一泉   柳良淦

05岗位:杨    季心雨   茹子欣

06岗位:马陈程    

07岗位:李 

08岗位:沈书琦

二、体检时间、地点

体检入围人员请于202665日上午7:30前,准时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城山路校区(南通市崇川区城山路24号)东大门集中。考生务必保持本人手机通讯畅通,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。逾期未参加的,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。

三、体检注意事项

1.请体检入围人员仔细阅读《体检注意事项》(见附件2),提前做好相关准备。

2.体检所需材料:携带本人身份证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。

3.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

4.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。

5.若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,针对可当场(当日)复检的项目,由体检机构直接安排当场(当日)复检;针对非当场(当日)复检的项目,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,复检只能进行1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正处于生理期的女性报考者请主动向现场工作人员说明,部分体检项目可暂缓安排,后续进行补检;怀孕考生暂不进行X光等项目检查,待孕期结束后再完成剩余体检,且需提前提供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。

四、考察安排

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,考察工作参照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(试行)》和高校教师准入相关规定执行。考察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,采取个别谈话、实地走访、查阅档案、查询信用信息以及与本人面谈等方式,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心理素质、相关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况等,并再次对考察对象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。

五、其他

1.体检、考察不合格的,取消应聘资格。

2.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,或体检、考察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,将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,体检合格后再安排考察。

3.联系电话(工作日:8:30-11:3014:00-16:30

人事处:0513-55092062

监察处:0513-55092032

 

附件:1.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暨南通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.pdf

2.体检注意事项.doc

 

 

 

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

南通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人事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66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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